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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所对照品使用注意事项

点击次数:1180次  更新时间:2022-01-06
  中检所对照品含量标定方法需要至少两种经方法学验证方法进行标定。并采用两种以上不同分离机理或不同色谱条件并经验证的色谱方法相互验证比较,同时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检测HPLC法的色谱峰纯度(如果无合适的另一种方法,就采用不同仪器分别进行测定),而后根据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确定对照品(标准品)的纯度。色谱法确定纯度后扣除有关物质、炽灼残渣、水分和残留溶剂等后的理论含量确定为标准品含量。
  中检所对照品具有以下特点:
  (1)这种材料的一种或多种性被确定,即给出了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标准值。
  (2)这种材料具有足够的均匀性,即不同的小单元对测试结果的影响可忽略不计。
  (3)标准值的确定要足够好。这就要有一套足够好的程序来保证。另外,“足够好”也不要求过高的准确度(准确度),只要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就可以啦。比如马克隆值标准样品在使用中的允差为正负0.1马克隆值,因此它的标准值的准确度在允差范围内即可,不需要更高的要求。
  标准样品按管理性质分为无证标准样品和有证标准样品。无证标准样品不需要附带证书,也不需要对标准值进行溯源性证明。因此,无证标准样品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仅供内部使用。有证标准样品必须附有证书,它的研制主管部门是标准化主管部门。
  中检所对照品使用注意事项:
  1、新开瓶标准品要在瓶上注明开瓶日期,应根据瓶号依次来使用(整瓶使用或者送样情况除外),同一批号的标准品或工作对照品必须使用完一瓶后再开启另一瓶,标准品使用过程中,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再放回原瓶中。
  2、同一瓶工作标准品的开启使用的次数不应超过20次,使用的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使用次数很少或具有吸湿性的工作标准品分装时应考虑一次性使用量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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