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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需要知道的标准品管理知识
你所需要知道的标准品管理知识
点击次数:1607次 更新时间:2019-12-09
你所需要知道的
标准品
管理知识
相对于长期保存的条件,标准品在运输过程由于时间比较短,所以运输条件相对来说要求没有保存条件那么严格。长期保存条件为常温和+4度的标准品都可以在常温条件下运输,-20度保存的标准品在运输时可以放入冰袋来降低温度,而-80度保存的物质则需要在运输时加入干冰。但是干冰的有效时间只能维持1天左右,所以标准品不适合于长途运输。
标准品
在无特殊规定时,有效期及复标期如下:
1、如无特殊情况,标准品的含量每半年复标一次或另取新生产的样品标定。当标准品暂不使用时,复标周期可能超过规定周期,在使用前进行复标,合格后可以继续使用。
2、对于特定市场使用的标准品,复标可以按照当地药政局或者药典的规定的周期来进行。
3、标准品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或者较大变化,应停止使用该标准品,并考虑采用更严格的包装和保存方式或缩短其复标期等措施。
4、若老的标准品批号过期,则用此批标准品标定过的相应的标准品应按照新批号标准品进行重新标定,用此批标准品配制的储备溶液也应同时失效,应用新的批号标准品重新配制。
5、标准品:按说明书要求,若标签或者化验单上没有指明有效期(失效期),可以到网站上查询,如USP,EP 标准品目录单,若无法查到,同本厂规定此种药品的有效期,若无法得知此批的标定日期,可以从收到标准品日期算起。
6、对于省药检所,兽药检所标定的标准品,有效期(失效期)同该产品的有效期。
标准品使用注意事项:
(1)新开瓶标准品要在瓶上注明开瓶日期,应根据瓶号依次来使用(整瓶使用或者送样情况除外),同一批号的标准品或工作对照品必须使用完一瓶后再开启另一瓶,标准品使用过程中,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再放回原瓶中。
(2)同一瓶工作标准品的开启使用的次数不应超过20次,使用的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使用次数很少或具有吸湿性的工作标准品分装时应考虑一次性使用量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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